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理论分析--基于地方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博弈的视角

来源 :中国土地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uoke3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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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进行理论解释,为制度创新提供参考.方法:博弈理论分析法.结果:在征地博弈中的最优选择是地方政府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阻挠;在进入市场博弈中的最优选择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入隐形土地市场,地方政府默认.以上均衡结果受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预期收益、中央政策压力、社会舆论压力、补偿成本、阻挠成本、惩罚成本、监督成本、交易成本等的影响.结论:征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城乡一体化市场亟待构建,制度创新可围绕利益分配合理化及制度设计应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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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现状条件,研究制约所有权登记的阻碍因素并提出应对策略,以便顺利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方法:实地调查研究法.结果:①农村社级组织作为土地所有权权利人的条件不够成熟.②社级组织所属土地分布杂乱,土地边界犬牙交错,难以划分.③农村因土地边界划分产生的矛盾由来已久,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存在阻力.④在开展土地集中经营的农村,准确的所有权界线划分与土地
目的:对目前开展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方法:理论评述与现状分析法.结果:目前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农村村民内涵的定义不明确;对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中“户”的含义的认定不明确;“一户多宅”现象较普遍;原来已发证的宅基地重新登记发证的问题;部分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宅基地登记不够规范.结论: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宅基地登记发证主体;对“户”的概念进行界定
从分宜县的实际出发,对目前开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农村“户”的标准难以认定及超面积现象普遍存在等情况,从而提出一些建议,如细化“户”的概念、明确农户人口数的认定,以及区别对待“一户一宅”等.
集体土地所有权认定往往与国家政策有关,“四固定”时确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因历年国家依法征用、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权属界线发生了很大变化,增加了权属确认的难度.实际工作中,既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也要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妥善处理国家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目的:探索公有制框架下农地所有权实现形式,提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农地所有权的改革路径和实现方案,对重庆市及全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借鉴和决策参考.方法:实地调查法、综合归纳法和理论研究法.结果:现行农地所有权的实现,面临着所有权主体不明确、权能残缺、主体积极性不高、排他性弱等困境;现行农地产权制度起到一定作用,但仍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实行国有化和私有化的风险,均大大超过在集体所有的基础上进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创新与供给对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进一步分析在当前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该制度体系所表现出的缺陷与不足,思考与探究这种用地管理制度创新的可行性与必然趋势.
目的:总结地票制度研究现状,并对地票制度研究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辨析,以促进地票制度的健康发展.方法:采用文献综述研究.结果:①地票制度的创新意义在于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等.②地票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可以通过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予以解决.③地票二级市场开放是必然趋势,但是必须认清二级市场开放的风险并制定风险规避策略.④地票交易与土地流转有一定相似性,但不同于土地流转.⑤地票翻译为“Land Coup
目的:本文在重庆市地票交易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动态规划理论,构建了地票交易制度全国推广的理论基础,阐述了地票交易制度的经济学原理,集中分析了地票交易制度面向全国推广所面临的挑战,系统讨论了企业是否应该成为地票的需求主体、地票是否导致用地成本上涨、使用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是否应该采用地票形式、地票价款是否应该全部返回给复垦农民四个方面的问题,最后探索了推广地票交易制度的六条有效途径.方法:实证分析法
基于理性的效用曲线、货币市场的价格理论,采用案例分析方法,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研究我国农村土地证券化的可行性,以期为在试点基础上进行推广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研究结果:①从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来看,政府对农地证券化的支持是保障其顺利推进的前提条件,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投资者和融资者收益.②以现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0年期农村土地证券年利率分别为5.83%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在盘活土地价值、增加保障房供应、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不过,如何规范操作、平衡各方利益、防堵“制度漏洞”,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与创新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一种用地制度和现有政府保障房体制的突破,给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政策以及具体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是利是弊?应该怎样认识这种模式?试点工作中要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