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力价格从广义上说包括与劳动效率有关的劳动报酬,如工资、津贴、奖金等,与劳动效率无关的非劳动报酬(成本),如法定的社会保险、商定的福利待遇(如病假工资、健康保险等),培训费用等。后者一经确定,通常是相对固定的,也称之为“准固定成本”(RonaldG.Ehrenbergand Robert S.Smith)。其中,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的社会保险构成劳动力价格的刚性底线。因此,劳动力市场具有充分弹性的假设是不存在的。在被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价格的决定机制既是市场分割的状态,也是市场分割的结果。而劳动力价格的有限相对弹性是劳动力市场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因素。我国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在体制转轨时期,广义劳动力价格有不同的决定机制,存在着各自的问题。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可以从多个角度观察,但最终可以集中于市场的性质上,在讨论价格形成机制时尤其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