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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不同听力学检测方法对听力正常的耳鸣患者的临床作用,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方法 将听力正常的耳鸣患者40例80耳作为观察组,选择门诊听力正常无耳鸣者40例80耳作对照组,分别进行听性脑干反应(ABR)、畸变产物耳声发射测试(DPOAE),对两组对象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 观察组通过耳数为53耳(66.25%),对照组78耳(97.50%);观察组在Ⅰ、Ⅲ、Ⅴ波以及Ⅲ~Ⅴ波期间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