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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水平是指个体对于事件或事物的抽象表征程度,抽象程度高即高解释水平,抽象程度低即低解释水平。解释水平的高低会影响个体的判断、评估、决策等认知活动。本研究意在探讨解释水平对于公平判断、公平行为意愿的影响机制,即高解释水平被试,在公平判断和抉择时是否会更遵循公平原则和价值观,进而做出更为严格的公平判断,表现出更多的公平行为。研究一有两个子研究,分别探究在公平情境和不公平情境下,高低解释水平被试的公平判断差异。两个子研究结果发现,高解释水平操纵下的被试在公平和不公平两种情境下,判断都较为严格,即公平事件判断为更公平(F(1,106)=5.696,p=0.019(27)0.05),不公平事件判断为更不公平(F(1,113)=17.395,p(27)0.001);而低解释水平操纵下的被试则较为宽松。研究二探究的是高低解释水平下的公平抉择差异,采用的是情境故事法,有效被试104人,结果发现,高解释水平组的被试,公平行为意愿显著高于低解释水平组(F(1,103)=7.336,p=0.008(27)0.01),同时,女性的公平行为意愿要高于男性(F(1,103)=11.267,p=0.001(27)0.01)。在此基础上,研究三探讨当解释水平作为一种特质时,对于公平行为意愿的影响,采用的是问卷法,问卷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解释水平程度测量,采用的是Vallacher和Wegner(1989)的行为识别量表(Behavior Identification Form),第二部分则沿用研究二的情境故事,被试为200人,结果发现女性的解释水平要高于男性(F(1,199)=4.438,p=0.036(27)0.01),并且,高解释水平被试的公平行为意愿高于低解释水平被试(F(1,199)=6.673,p=0.011(27)0.05)。经过中介效应分析,选择时被试所关注的要素(公平原则或具体的情境)在解释水平与公平行为意愿之间起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