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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防洪和治涝的规划与建设主要由水利和城建两部门负责,由于水文计算方法不同,致使防洪排涝计算成果差别较大,造成城市在防洪规划编制与防洪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城市防洪与市区排水标准不衔接,水文计算方法不同等问题.我院根据国家防总办公室(98)防汛函字第17号文的要求,对北京市现行两部门采用的水文计算方法和存在差别及新方法试验做了几方面分析工作.并对两部门在解决水文计算方法及标准的差别和不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