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宅基地使用权之抵押、流转

来源 :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xffxh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农民可以无偿使用的一项财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在上面建筑房屋,这成为我国大部分农民的主要财产。在建国初期宅基地主要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当时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也主要是用于居住,但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状况,他们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转让、抵押、出租等进行收益。而我国法律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这样也限制了宅基地上建筑物的转让和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享有的主要财产,也属于我国物权法调整的范畴,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和其他财产权一样,能交易、抵押、流转等,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的发展。而我国关于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流转之现行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效用的发挥。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关于宅基地的转让、抵押问题争议很大,笔者认为对于宅基地使用问题可以参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形式,对宅基地使用权也通过合同约定一定的使用期限,允许使用权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对宅基地进行抵押、流转,期限届满后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行使权利。
其他文献
实现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眼点,而订单则是农业产业化的链条和纽带,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基础,是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着力点。 近年
作为一部涉及国计民生基本利益的重大立法,《物权法》历时十余载,八易其稿,其间凝聚了无数法律学人及立法官员的智慧。今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物权法》得以高票通
会议
2004年,大庆市人民政府在实施世纪大道南侧绿化改造项目过程中,市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提前收回了田某等十余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就补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此,田某等人提出了对
会议
不动产通常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由于不动产占有关系复杂,负担着多重权利且利益重大,为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自近代以来,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的公
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历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终于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这部调整中国内地财产法律关系的法律总结了内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
会议
日前,一系列有关氟问题的消息见诸报端,先是内蒙古、陕西等地“地方性氟中毒”改水工程进展顺利,使农牧民喝上了低氟卫生水,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随后比利时政府又做
外伤性肌疝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但双小腿深筋膜先天性发育不良并多发性肌疝在临床上较罕见,作者收治1例报告如下: 患者男性,20岁,战土,因剧烈活动后双小腿多发性包块、疼痛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