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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人力对象的医学研究和医疗行为,按照《赫尔辛基宣言》的要求进行伦理学审查,以维护相关者的权益,是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重要职能。根据我国卫生部印发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原则包括:知情同意、保障受试者安全、尊重和保护受试者隐私、适当补偿、特别保护脆弱人群。为真正贯彻落实法定的伦理审查原则,必须有可供遵循的科学的伦理审查程序、标准和方法。本文对己有的相关研究进行评述,以期对当前医学伦理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