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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江苏省泗洪县及其所属的宿迁市为该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均土地资源较少,人均耕地更少,耕地质量也不高,表现为坡地多,平地少;中低产地多,高产地少;旱地多,水田少。因此,认真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严格保护耕地,始终是泗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怎样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土地资源保护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土地资源的协调发展,真正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提出了对欠发达地区土地保护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