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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的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主要是针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管理,而对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之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前阶段产生的环境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为了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真正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全过程地监控项目建设中的环境问题,我国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实践证明环境监理工作是对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