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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良知理论最先由孟子提出。在《孟子》文本中,良知作为超越性道德通过心灵的三个向度——知识、情感、意志来表现自身。宋明理学家通过对孟子良知思想的诠释与回应,形成了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已发未发与中和、顿悟自然与有意有为等问题。他们在对这些问题的进入方式与解决方法上并未达成一致,从而产生了理学、心学、义理系统之判分。这对我们在现代意义上进行心灵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