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发展与环境风险预防的法律协调

来源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y6100512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已久,已成为制约我国开发区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两者之间的矛 盾需要相应的法律来协调,开发方与环保方从不同的立场阐释了法律改善的观点。可以看出,开发区的困境问 题凸显了我国环境法律体系协调性的缺陷。因此,为了有效解决开发区发展的困境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开发区 建设的法律保障,尽快出台开发区立法;同时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因地制宜地制定环境法 律规范。
其他文献
巨大灾害的风险防范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国频繁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给社会发展和人民 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害。日本大地震中日本政府对地震与核电站两种不同风险
2000年,谭景阳担任湘潭市关工委主任的时候,已经是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了。几年来,在他的领导下,湘潭市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年年都有新气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2005年,湘潭市关工
我国已进入环境事故多发期,风险社会来临。为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安全风险挑战,本文主要对有关企 业的环境事故风险全程防范措施进行探索。笔者提出进一步完善企业责任立法,确立
会议
全球已步入风险社会,要实现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并兼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是其中重要 一环,《生态补偿条例》立法的启动已然彰显在当下社会生态补偿的重要性。本文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