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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种新的发展观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传统法上的各种资源权造成了冲击。在传统法律体系建构中,自然资源权是与土地所有权相关联,以权益配置为重心,而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是以国家所有、国家管理为主导的法律规范模式。在体系转轨中,在新的发展模式下,对如何体现自然资源权的市场定位,如何实现国家在宏观层面对自然资源持续发展的管理,本文正是从这一思路出发,提出对我国自然资源权配置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