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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农村里居住的都是大致相同的农民,那时振兴农村的主要手段就是农村社区、农协和市、乡、村等各地方组织共同合作,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和整治农村环境.但今天的农业、农村状况是,农业已经成为了一个辅助性小产业,农村地区居住了很多非农业居民,纯粹的农业人口越来越少.不仅如此,农协合并和市、乡、村的合并使农村地区难以接受到原来曾经有过的各种支援和服务.鉴于以上状况,思考增强农村活力的问题时,仅仅依靠农村村落中培养起来的共同性已经不够.接受农村异质化、混住化现实,寻找一些包括农户和非农户在内的措施,要与超越原有村落的更大范围的多种主体进行合作,实现增强农村活力的目标.基于以上分析,关注了农村内部的变革方向,和与农业以外的主体合作这两个方面的各种措施.关于前者,地区管理组织,以包括农户在内的区域内居民为主体,为增加农村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的活力开展活动.一些先进地区将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农产品直销等所获盈利的一部分用于人才培养、地区资源保护、福利等可以增强农村活力的非营利事业.这些组织也成了政府对振兴地方经济进行资助的主要对象.这些作法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和借鉴.但现实生活中这样做的地区并不多见.因此,对于这些作法的介绍固然重要,但对于这类组织的支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关于后者,即从农业外部进入农业领域的案例,关注了很少被介绍的残疾人福利设施参与农业生产的问题.这些残疾人福利设施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与当地农民和消费者进行交流,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认真仔细的优点,开展了附加价值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活动.不仅如此,残疾人福利设施还继承了老龄化农民的农地保护和农业经营的工作.但是,一些残疾人福利设施也存在需要学习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知识、解决农业机械设备的维护修理、面临农地权利的获取等棘手问题.从这些方面来看,与地区内农户的合作的潜力还很大.如上所述,在日本的农村,正在尝试着依靠农村内部内生的、自发的活动,和依靠农村外部力量进入增强农村活力,这两种模式和做法.哪一种做法的是重点,取决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为了增强农村活力,需要使农业、农村更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