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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模式”是根据生产经营地的原则,由县(区)统计部门对区域范围内的全部服务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调查统计。“部门模式”是根据行业归口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的全部服务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调查统计。本文介绍了“在地模式”和“部门模式”的不同之处,阐述了“在地模式”的利与弊,浅谈了“部门模式”的利与弊,对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