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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资源虽然呈现一定好转趋势,但形式依然不容乐观。制约中国林业发展的一些因素依然没有消除。目前,影响中国森林资源培育的主要因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还处于负补偿阶段。而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资金不足或不能到位。因此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扩大资金来源渠道以缓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不足的压力,是一种有效的必不可少的策略手段。因此,本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征收制度的探讨与研究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它将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的征收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本文研究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不是我们经常谈到的狭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而是本文下面进行界定的广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