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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以强化和提高运动成绩为目的而使用兴奋剂的问题屡禁不止,成为为伴随现代体育运动的商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顽疾"。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严重影响了体育竞赛中的公平、公正原则。长期以来,国内外体育组织和体育管理机构不断采取各种措施,陆续出台多部反兴奋剂法律法规,加大对使用的惩罚力度,但各级比赛中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却屡禁不止。随着竞技成绩日趋功利化,兴奋剂使用范围甚至在不断扩大,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年龄越来越小,人员范围也逐渐从单纯的竞技体育领域扩展到学校体育领域。从1978年至今,我国先后颁布了40多项体育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将反兴奋剂纳入法治化轨道,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运动员合法权益,遏制使用兴奋剂的违法行为等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这些法律法规的实际效果如何?科学性和有效性如何?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改进?这些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分析研究。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实证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通过对广东省高校240名高水平运动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第一手资料。基于调研数据,运用法律社会学分析框架对《反兴奋剂条例》实施效果进行理论分析,并结合对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调查的实证研究,全面了解《反兴奋剂条例》的实施效果和实施中的问题,为反兴奋剂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结果与分析:本研究首先研究了我国反兴奋剂法律法规实施概况,归纳和梳理了反兴奋剂法律法规演变阶段的特征,通过前后对比的方法分析了《反兴奋剂条例》(2004)实施效果;其次以广东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为研究对象,借鉴法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建立《反兴奋剂条例》实施效果的分析框架。通过分析运动员的问卷调查结果,运用对象评定法进行定性定量多种论证。最后,分析得出《反兴奋剂条例》的实施效果,针对实施效果发现具体未解决的问题,从而提出《反兴奋剂条例》的创新与优化建议。研究结果:运动员对《反兴奋剂条例》这部法律法规的认知比例只有56.2%,有接近一半的运动员不知道《反兴奋剂条例》这部法律法规;绝大部分运动员能够认识到使用兴奋剂会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75.9%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认为提升成绩是使用兴奋剂的动机,另有57.1%的学生认为是金钱刺激;99.5%的运动员回答没有使用过兴奋剂;绝大部分运动员认同对运动员违规行为的处罚;运动员对我国的反兴奋剂组织机构的了解程度较低,30.5%的调查者不了解;在反兴奋剂条例适用状况的调查中,运动员持比较赞成的态度占36.5%,但认为一般占41.4%;对《反兴奋剂条例》效力实现认知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到一半的运动员认为该条例的效力实现比较好和非常好,42.9%的运动员认为一般。主要结论:1)我国反兴奋剂法律法规的实施经历了四个阶段:接轨阶段、重视阶段、严厉阶段、深入阶段,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呈现不同特征;2)《反兴奋剂条例》立法等级高层化,标准一体化,执法程序公正化,处罚严厉化,但是《反兴奋剂条例》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反兴奋剂条例》实施细则;3)运动员对《反兴奋剂条例》的认知粗浅,其获取相关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对使用兴奋剂运动员的曝光;4)《反兴奋剂条例》的权威性认同度与运动员的项目有关,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越高,认同度越高;5)影响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心理是:受惩罚的风险、同侪的评价、个人道德观。《反兴奋剂条例》的权威性认同度与运动员的项目有关,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越高,认同度越高;6)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与竞技高水平运动员在使用兴奋剂的倾向方面具有相似性的动机——巨大的利益诱惑;随着兴奋剂问题的扩大化,使用兴奋剂的人群可能从竞技高水平运动员向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扩展;由于运动员对兴奋剂问题认知不足,导致其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兴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