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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使得我国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所产生的成本和效益由不同的地区承担和享受,加剧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区际问利益冲突,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本文以在西藏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必须建立和完善撕藏生态补偿制度为基础,通过生态补偿制度的制度经济学的激励相容机制分析,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西藏生态补偿激励制度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