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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七年。作为调整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开发利用的一部基本法律,《海域使用管理法》在调整用海关系上已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大大提高了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基本上实现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但也不可否认,《海域使用管理法》在贯彻实施中也遇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近七年来在海域使用管理中行政许可方面所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包括海陆、海河界线不清、模糊,出现管理矛盾、海洋功能区划不能体现海城自然属性功能,人为因素较重以及配套制度不健全等,并试图提出解决的办法,阐发一点来自基层的呼声,以期对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