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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宗海砷污染案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不论是从阳宗海的治理还是管理方面都产生了热烈而广 泛的讨论,也再一次警醒了人们必须重视对水污染监督管理。笔者调查研究发现,这次砷污染事件从监督管理 措施上来看很大程度上在于审批把关不严,疏于监管,检查督促不力等方面。对此,笔者以借阳宗海砷污染案 为例,提出对高原湖泊水污染监督管理采取污染前的“一票否决”,建立以环评为核心的网络管理系统;建议对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进一步权力下放,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效经验完善管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而完 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