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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论的视野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它既要符合系统论的一般原理和规律,也要融入工程建设管理这个大系统,笔者运用系统论的整体性原理、层次性原理、开放性原理、目的性原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系统的完善进行了分析:系统的整体性要求在构建起完整的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体系的同时抓好"两场联动"机制;系统的层次性为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一体化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系统的开放性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必须实现与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密切联动;系统的目的性解释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为什么必须紧紧围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工作目标。运用系统论的基本原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工作进行细致的分析、总结有重要的意义,但也是一个非常复杂、艰巨的任务,敬请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