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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医疗纠纷的鉴定存在两种模式,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二者鉴定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鉴定事项和内容不同。鉴定程序不同,鉴定标准不同,鉴定人员组成不同,鉴定结果不同,以及不同的处理模式,造成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困难。对两种鉴定模式的优缺点进行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统一我国的医疗纠纷鉴定的设想,以解决鉴定二元化和鉴定标准不统一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