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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走在世界前列。分析日德两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可以发现:日德循环经济法律体系都有统领全局的基本法和特别领域的单行法;日德两国都是在特别领域进行单行立法之后,再制定基本性、综合性的法律,并且其内容比较原则,为单行法的进一步发展留下空间;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涉及到生产、消费和处置各个环节。总结和借鉴日德两国循环经济的立法经验,对于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