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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首先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其次要努力消除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利因素。针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的不利因素,有关权威人士提出做好:一是扭转财力过分向上集中的态势,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二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三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致富;四是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五是促进城市化,改变就业结构;六是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七是建立全民的节约型社会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虽然这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是最为关键的一条应该是社会教育问题,其社会教育之中最主要的方面,就是黄炎培先生指出的:“用教育的方法,使人人依其个性,获得生活的供给和乐趣,发展能力,同时尽其对群义务,名日职业教育。”因此,笔者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应该高度重视加强社会教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独特优势与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