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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国家体育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湖北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为促进湖北省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建成体育强省的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健康中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湖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湖北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的背景下,根据国家体育总体部署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没有评估就没有执行。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是加强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必要环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对"十三五"湖北体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是促进实现规划"十三五"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研究方法:2.1评估内容及数据来源:评估内容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考察体育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评估《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评估内容包括4个模块(分别是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体育产业)23项主要指标进展情况,规划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从评估时间看,跨度为2016年至2018年。数据主要来源于湖北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统计、监测、核查数据,更新至2018年6月底;部分预计数据采用对未来体育发展趋势判断与平均增速相结合测定;研究组还通过网络、期刊、文件等方式搜集数据,更新至2018年12月底。2.2评估方法:本研究对于定量指标采用了"目标实施一致性评估"方法,即采用"规划蓝图——实施情况一致性"的评估方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具体操作方法为通过计算《规划》的定量指标实施完成情况,来判断计划实施与预期目标的一致性程度,以此对比分析《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具体采用完成率、完成百分数均值等指标;对于定性指标采用综合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对2016年至2018年的中期评估主要是基于五年目标完成率,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未达到60%者视为"进度滞后";二是达到或超过60%者视为"进展良好";三是90%—100%之间者视为"接近五年目标";四是达到100%者视为"完成五年目标"。五是超过100%者视为"超额完成五年目标"。本课题将各项目标权重设置为相等的分值。将目前"无具体数据"的指标,在计算完成率和完成百分数均值时,该类指标默认为"进展良好",即达到总目标的60%。研究结果:本研究以五年规划视角,采用"目标实施一致性"方法来评估《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体育产业共4个模块23个主要指标完成率,并依据指标完成情况对重大工程、计划项目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比较。对照《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基本已达到实际过半,任务过半,其中一些主要指标已经超过了预期。结果表明:已经提前完成的指标共10个,占指标总数的43.5%;接近五年目标的指标共3个,占指标总数的13%;进展良好的指标共10个,占指标总数的43.5%。其中群众体育指标完成率不高,间接的反应出我国现阶段的矛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群众体育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单一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欠发达的体育社会组织、不完善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不够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及不发达的健身指导服务与群众体育需求之间的矛盾。研究结论:按照中央和省委发展理念和落实局党组新时期体育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湖北体育强省战略目标,奋力推进湖北体育事业新发展。《规划》的每个方面有目标、有措施、有要求,自成体系。评估结果对有效实施落实五年规划,提高体育治理能力,提高治理绩效有着重要意义,也对今后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有着重要的参考和促进作用。"十三五"后期,全省各地按照《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的部署,深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湖北实施,不断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坚持深化体育产业供给侧改革,确保各项规划指标的顺利完成。由于我国体育规划评估研究起步晚,相对于规划政策文件的发布,规划的实施效果评估研究不论从数量到质量上都明显不足,特别是省级及以下体育发展规划评估方面更是鲜有涉及,无法支撑政府的迫切需求。中期评估研究涉及的内容广泛、工作量比较大,应在体育局政策法规处指导下与各地、各单位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推进相关评估工作。针对上述情况,结合湖北省体育发展现状,应加强体育发展规划指标的定期监测,提高公众对规划评估参与度,并将规划实施各期评估方案纳入五年规划编制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