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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结构偏重是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刑罚结构的形成,既有我国历史重刑传统因素的影响,也有错综复杂的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刑罚存在的结构性缺陷所产生的弊端越发显露。今天,我们站在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对刑罚的价值、功能和目的以及实现方式,极有必要重新进行理性的思考,通过改革和完善刑罚制度,使之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并成为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有效手段。本文拟从现行刑罚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弊端、构建和谐社会对刑罚制度的基本要求、改革和完善刑罚制度的构想这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以期对改革和完善刑罚制度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