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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域生态补偿中,补偿量的确定是一个关键因素。本文从福祉经济学的角度,借助边际价值的概念,分析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存在的外部性,导致流域经济、环境不能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需要对保护区进行补偿,并以新安江流域为例,运用1990~2004年流域上、下游环境保护投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数据,计算出了上游地区的最优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水平,以及为了达到最优水平对上游地区的合理补偿量,上、下游双方可通过谈判在补偿方式和补偿额度上达成一致,使全流域经济、环境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