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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空间规划问题的全国共性与江苏特性剖析,提出与各级政府事权相适宜的江苏空间规划体系建构思路——省级层面推进"一规"框架下的"三规合作",县(市)层面推进"三规合一",地级市层面推进市域"三规合作"与市区"三规合一"相结合。明确各类规划核心内容、统一技术标准、协调空间管制等以强化空间规划内容的协调统一;明确责任机构、完善法律保障、健全规划经费审批机制等以保障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并基于新的空间规划体系,重新审视城乡规划的角色及作用,指出城乡规划应强化乡村规划并完善法律法规,关注"三生"空间的协调利用,引入土地权属概念,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