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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工业时代,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资源耗竭的生态失序越来越贴近于普通公众,公民开始切身体会到 生态危机所带来的困扰与隐忧,开始重视与反思个体环境权益、群域环境权益乃至人类集体福祉的维护。在后 现代主义思潮非中心化、多元化、不确定性以及返魅性的诉求影响之下,在“经济发展——生态发展”的矛盾 共同体综合作用之下,生态秩序始终处于充满悖离与张力的解构与建构情境之中。基于人类集体福祉超越市场 逻辑的转型认识与剖析,从根本上说应以回应型法律范式将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化为现实的社会结构化和 制度化要素,通过公众参与、沟通行动和协商式环境民主等来达至生态秩序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