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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性"评判为主线的实质审查过程中,如果对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机械的理解,而不能从发明的整体构思出发全面客观地理解技术方案的实质,那么提供的证据往往不能使申请人信服。本文结合两个具体案例阐述了在以"三性"评判为主线的审查实践中关于"换位思考"的一些认识,探讨了审查员应如何从申请人的角度思考,以选择和获得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文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