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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着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但是关于法律文书的人性化却没有规定,导致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除了形式上统一外,法律文书的内容却很难做到一致,由此我们见到的人性化的法律文书少之又少。由于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识上的偏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和不同法官对同一案件的认定却有着极大的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同事不同理、同错不同纠”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截然相反的法律文书,在这里不妨抛砖引玉,将自认为称的上人性化的法律文书奉献给各位法律人,以期互相交流、互相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