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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实证为视角研究了缓刑根据。笔者认为,无论赋予缓刑的具体根据和理由是什么,它的效能最终都可以集中体现在重新犯罪率的下降和人道关怀的实现上,由于人道关怀的抽象性特征,它很难被量化,加之缓刑主要是一种针对监禁的执行措施,因此,对缓刑效果的评测常常以其与监禁手段相比对再次犯罪的遏制的成效作为检验的指标,由此得到监禁人员及其被释放一定时期内的重新犯罪率,然后将其与同期的缓刑人重新犯罪率相比较,大致可以得出缓刑效果相对于监禁刑的高低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