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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多项条款涉及到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的损伤程度鉴定。笔者就实际工作中相关条款的理解与运用,做一探讨。1基本概念创,是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组织破裂形成的皮肤及深部组织缺损称创口。本文仅针对皮肤创口的法医学鉴定展开讨论,所谓皮肤创口即为皮肤全层(表皮、真皮、皮下组织)破裂成口。瘢痕为真皮或深部组织缺损或破坏后,由新生结缔组织修复而成。创口、瘢痕是同一损伤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