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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时代,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不仅给人们的生活以及社会治理等领域带来了便利,但也给隐私权保护、财产权益和人权保护带来了法律风险。域外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呈现出强监管的态度。美国联邦层面虽没有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但部分州及地方政府已在规制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欧盟并没有制定专门的人脸识别应用的法律,目前主要是通过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进行规制。我国需要建构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重治理机制、塑造"数字人权"的正义观等规制方式,在保护公民权益的同时促进新技术的运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