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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精神卫生法实施前及实施后1年我国不同人群对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的态度及变化情况。方法采用自制的一般情况量表和精神障碍患者入院态度问卷,在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间及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对不同区域的16家不同层次的精神卫生机构,对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结果 1.精神卫生法实施前总知晓率为44.8%,其中从业人员知晓率为90.3%、非从业人员知晓率为30.9%;精神卫生法实施后1年总知晓率为61.0%,其中从业人员知晓率为96.4%、非从业人员知晓率为50.2%。2.就"疑似精神障碍者出现言行异常时,其同事、朋友可以将其送入医疗机构就诊",精神卫生法实施前赞同率为56.7%,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44.8%、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43.7%;精神卫生法实施后1年赞同率为25.4%,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14.7%、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28.7%。3.就"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精神卫生法实施前赞同率为34.5%,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36.9%、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33.8%;精神卫生法实施后1年赞同率为40.3%,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47.6%、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38.0%。4.就"有伤人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其家属有权要求随时出院",精神卫生法实施前赞同率为24.6%,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23.0%、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25.1%;精神卫生法实施后1年赞同率为58.4%,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62.4%、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57.2%。5.就"医院工作人员可以去家庭或单位接精神障碍者到医院非自愿住院",精神卫生法实施前赞同率为44.1%,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27.7%、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49.2%;精神卫生法实施后1年赞同率为28.9%,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16.8%、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32.7%。6.就"精神卫生法规定的自愿住院原则会延误精神障碍者的治疗",精神卫生法实施前赞同率为51.7%,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63.6%、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43.0%;精神卫生法实施后1年赞同率为44.2%,其中从业人员赞同率为53.3%、非从业人员赞同率为41.4%。结论 1.精神卫生法实施1年后大众对精神卫生法的知晓率明显升高,特别是非精神卫生从业人员。2.与实施前相比,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对"疑似精神障碍者出现言行异常时,其同事、朋友可以将其送入医疗机构就诊"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均的赞同率降低,特别是从业人员的赞同率明显下降。3.与实施前相比,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对"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和"有伤人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其家属有权要求随时出院"赞同率明显升高,特别是精神卫生从业人员。4.与实施前相比,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对"医院工作人员可以去家庭或单位接精神障碍者到医院非自愿住院"和"精神卫生法规定的自愿住院原则会延误精神障碍者的治疗"赞同率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