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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消费争议尤其是小额消费争议,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是贯彻“十一五”规划,实现以人为本,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法制内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争议解决途径对消费争议的定位不够准确,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小额消费争议的顺利解决。本文从小额消费争议具有的社会性、公益性等特征出发,提出了强化企业责任和政府责任,引进小额诉讼、集团诉讼等现代诉讼制度,改革审判程序,全方位解决小额消费争议的思路,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