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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冲突是当前社会热议话题,究其本质,是不同利益群体为健身娱乐权、休息权等展开的权利争夺与冲突。此种权利冲突又是矛盾普遍性、公共空间匮乏、权利边界模糊、权利扩张本性等多种因素导致的。究竟应当保护舞者的健身娱乐自由,还是保护反舞者的安宁生活秩序?人们莫衷一是。从功利主义视角、边际报酬递减视角、公平正义视角、权利相对性视角等角度进行分析,要对舞者娱乐权与民众休息权进行双向的保护和限制,使双方互负容忍义务。对于遭受广场噪音侵扰的民众而言,多种救济模式皆不奏效时,最终难免求助于司法救济,因此,法院要严格该类纠纷的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造成实质性损害作为广场舞侵扰的司法准入要件,以禁令救济作为舞者的主要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