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实学高潮与朝鲜李朝实学兴盛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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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学在中国,是明代中期(公元十六世纪)出现的一股进步思想潮流,历经明清之际(公元十七世纪)的高潮阶段,到清代道光、咸丰年间(公元1821—1861年)才告结束。它最初主要是针对宋明理学的日趋空疏、衰败而提出,其后发展为对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和封建蒙昧主义的批判,具有早期启蒙思想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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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变是宋代实施的一项重要财政制度,在两宋经济领域里占据一定的地位。但长期以来在有关的论著中,折变制仅被作为宋朝政府扩大对劳动人民剥削的一项苛法来看待,而对其具体内容、发现形式、社会实质以及宋代实行这一制度的社会历史条件等。
明代漕粮主要出自东南“有漕省分”的实物田赋,其设立目的是旨在供给北京贵族、官僚及京边卫军的粮食需要,以维持封建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因此,自成化初年确定全国岁征漕粮的固定常额之后,明朝政府便严格限制漕粮的“蠲免”和“改折”,并对漕粮折色的派征工作极为讲究,逐步制定出一套相当严密而苛刻的措施。本文仅就明代漕粮折色的编派、征收、兑运及漕粮改折后的拨补办法进行初步的研究。
春秋初期,管仲相桓公,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四民分业”的政策,边在《国语·齐语》与《管子·小匡》中都有比较详实一致的记载。兹引《国语》云:“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共事易。
明清时期,在省与府之间,有一层官吏称为“道”。或按地域分设,有分守、分巡、兵备等道;或按职务分设,有督粮、盐法、驿传等道,或地、职兼顾而设,有管河、防海等道。名目繁多,纷纭交错,历年既久,变改又多,情形特别复杂。长期以来,由于其制不易明晾,颇多歧说或误解,尤以对分守、分巡二道之制为甚。本文拟就守、巡道制中难于分辨或已被误释的一些问题,进行考辨。
“共和行政”是西周史上一个奇特而又重要的时期。然而,关于它的古代文献记载却很少并多相龃龉,铜器断代时,“共和”时器多被忽略,因此,不仅“共和行政”情况不明,而且连“共和”的含义都成了聚讼不已的问题。前辈专家对“共和行政”做了许多开创性的研究,然而尚有不少问题至今纠葛不清。本文试作一些探索,希冀能够说明,一些关键问题。
一、罪徙蜀地 道武帝早年经历与北魏建国史密切相关,然而史书语焉不详,本文试考述推绩之。道武帝于什翼犍建国三十四年(公元371年)七月七日生于参合陂北(今山西省阳高县东北),为什翼犍太子所谓的献明帝拓跋寇之遗腹子。献明帝死于道武帝出生的当年之春。什翼建国三十九年(公元376年),拓跋氏所建代国为前秦所灭,部落败散,年仅六岁的道武帝再遭不幸,开始了九年的流离生活。
一 自16世纪中叶以来,位於珠江三角洲中段,辖属於广东省香山县的小港口澳门,即被葡萄牙殖民者租占居留,葡人“托言舟触风涛,愿借濠镜地暴水渍贡物”,并以行贿等手段买通明朝的地方官吏代请於朝,得允许以澳门为该国商船停泊之地,监准海员及其家属留住。
明代巡按御史制度是中国古代巡回监察制度中一个极具典型意义的范例。它不但在明朝政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且,仅就制度本身来看,亦发展到臻为完备的境地。因此,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兼具着多重的意义。
儒家的人学思想,延续至宋代出现了一个显著的变化。它不再是先秦儒子“不求知天”,但修人事的主张,也不是西汉董仲舒“天人相类”“相同”的感应说,而是形成了一套以宇宙观来阐释和论证人事的思想体系。这个思想体系,由二程始于前,朱熹成干后。
如何看待传统文化,不仅是任何时代、任何民族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网时也是思怨史的重大理沦问题,即传统观的问题。传统观往往是一个学派、一个思想家的霓要思想组成部分,有时甚至能够左右整个思想界,开一代学术风气。孔子是儒家传统观帕开创者,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共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