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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充分行使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诉讼监督等重要职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极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的课题和任务。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就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正确行使检察权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笔者认为,正确、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