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共犯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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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手法,正以其迅猛发展的态势,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威胁他们的财产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与传统诈骗犯罪不同的特征,由于此类犯罪依托于网络科学技术,相比于传统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波及范围更广、被害人被骗金额更多,社会危害性也更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为共同犯罪,且一般以诈骗团伙或者诈骗集团的组织形式出现,诈骗组织结构严密,管理层级分明,参与人员众多,因此对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定罪量刑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不同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作用不同,在犯罪组织中所处地位也不相同,对此类犯罪的分析不仅涉及到共犯认定,还需要通过分析不同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判定其具体应当承担的共犯责任。本文从共同犯罪角度出发,首先对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进行了概述,对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作出了界定,并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的特征,通过对基本问题的澄清,为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具体问题奠定了基础。电信网络诈骗基本以共同犯罪方式实施,其共犯结构十分复杂,本文之后从共同犯罪组织形式角度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应当分为诈骗集团、诈骗团伙。通过分析诈骗集团、诈骗团伙各行为人地位,区分其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并依此判定其共犯责任。最后本文着重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共犯认定,先通过主观“明知”及客观“帮助行为”的认定,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行为人构成电信网络诈骗共犯的条件,此后具体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特殊人员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以及在共同犯罪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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