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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令限期拆除是行政强制还是行政处罚的认定,往往决定被告行政行为是否成立,进而影响诉讼的胜败。然而,实务界和理论界对该认定的认识并不统一。产生较大分歧的主要原因是混淆了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法律属性。根据对行政行为阶段、关于责令限期拆除的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制范围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可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五种情形分别定性为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告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