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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了有关可允许焦油和烟碱更加严格的法律。在美国,1954年卷烟平均焦油量为37毫克,尼古丁量为2毫克,1980年卷烟平均焦油量为14毫克,尼古丁量为1毫克,1990年卷烟平均焦油量降为12.5毫克;在欧盟,可允许的最高焦油量1993年是15毫克,1998年为12毫克,2004年开始则要求降到10毫克;而在日本市场,卷烟的平均焦油量已下降到8毫克/支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