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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亏损上市公司有特殊风险警示制度,如退市风险警示(*ST)、一般风险警示(ST),且多以企业盈余作为衡量指标,这就使ST公司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本文就ST鞍钢通过确认巨额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的所得税收益进行盈余管理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已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