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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网络犯罪具有集团化、规模化和行为隐蔽化的特征.从程序上来看,如果采用民事程序来对网络犯罪进行处理显然是行不通的.另外,网络犯罪行为速度极快,有时候是用分秒来进行计算的,犯罪地在何处,是否还留有犯罪痕迹都是不可知的.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分析,只有通过侦查技术才能够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本文基于刑法理念,对网络犯罪的严重性进行了深入剖析,然后提出了刑法谦抑性的再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