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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后,立即引:起关注。该《条例》首次提出新闻舆论监督权,“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进行采访、提出批评建议和获得人身安全保障等权利。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据悉,以法规确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在全国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