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政府绩效体现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等诸多方面.从分配看,高质量发展应该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1]税收是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财政是庶政之母.“政府有税收”对于衡量发展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同时,把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改革举措和宏观调控“当头炮”,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不仅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而且优化经济和收入分配结构,培育税源、促进财政可持续.[2]透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转换,将确立和构筑公民权利本位的制度和运作逻辑作为核心要务,基于公民权利,强调政府及时履行维护和实现公民权利的责任,确保权力运作的公共性,进而提振治理的有效性.[3]史蒂芬·霍尔姆斯和凯斯·R·桑斯坦认为,“权利需要钱,没有公共资助和公共支持,权利就不能获得保护和实施”,“权利是公共物品:是纳税人资助、政府管理的社会工作,计划促进集体和个人的福利”.[4]政府必须提供外部性强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所需的钱主要从税收而来.[5]这样,从政府到税收再到权利,或者从权利到税收再到政府,形成一个洞悉国家治理现代化密码的更深层维度,进而有利于我们更深入把握政府绩效与国家治理效能之间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