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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中,越来越多的被指控侵权方提出合同抗辩问题,以曾经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由,否认侵权成立。由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签订时间及内容的不同,导致被告抗辩的效力相差迥异。现分不同情况,作逐一认定。一、被告以直接与作为原告的专利权人签订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