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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经费运行模式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逐步被推广使用,武警部队的经费又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一部分,武警部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是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必然结果和发展趋势。文章主要从目前武警部队基建投资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建立武警基建集中支竹模式,以及武警部队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问题,在实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事项等问题做出探讨。
关键词:集中支付;武警基建经费;制度建设
基建投资支付是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和关键环节,但武警部队现在普遍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支出模式,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由各单位根据建设情况自主使用。这种传统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多弊端,并且产生了诸多问题,影响了武警部队的投资效益。本文主要对武警部队建立基建集中支付模式做出探讨。
一、传统支付模式存在的弊端
(1)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建设资金活动透明度降低。武警部队基建经费账户从总部到支队一共要设立三级账户,虽然总部也制定了相关的监督措施,但总部下辖几十个总队,总队又下辖支队,按照基建预算经费的拨付办法,总部将基建经费拨付给总队,总队再根据各支队的需求情况拨付到支队,再由支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拨付给建设单位,总队、支队都有一定权力来决定资金的流动方向,预算资金一旦拨付,一定程度上就脱离了监督,各种形式的克扣、挤占、挪用现象就无法控制,上级拖欠下级的基建经费现象屡见不鲜,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也非常普遍。影响了基层部队建设的积极性,而现行审计机制是事后监督,只能根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难以对支出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与控制。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使基建经费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降低了基建投资的效益,影响了武警部队的快速发展。
(2)建设预算财务信息反应迟缓,基建投资的科学决策过程就是获取、分析、处理、利用各种信息的过程。总部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需要准确快捷的掌握预算进展情况,才能及时纠正经偏差,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办法。武警部队是通过定期的基本建设费决算来及时了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的,建设费决算过程中,由于账户和环节过多,账簿资料比较分散,上报的会计核算资料,经常不能按时批复,造成预算经费拨付不到位,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经常需要垫资,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增加了基建投资的成本。对以后武警部队的基建工作产生不好的影响。
(3)基建经费来源不统一,武警部队基建经费主要来源有总部投资、用兵单位出资、部队自筹经费等方式。参与方过多和基建资金构成复杂,不仅为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也极易滋生腐败,同时对于保障性等各类未限定具体用款单位又较“灵活”的经费,上级机关具有经费的分配权,下级单位为分得一份想尽各种办法,经费跑要现象较为突出。目前经费管理规定中没有结余基建经费返还上级的规定,结余经费以不改变用途的方式由单位留用,但相应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在上报经费需求时夸大开支、虚报多报,经费到账后在单位沉淀,上级单位再想动用非常难,形成了“大家穷,小家富”的怪现象,也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集中支付在武警部队执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武警部队不仅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也是武警部队建设节约型后勤的需要,节约型后勤建设,必须强化科学管理,从规范的决策、反馈和调控机制人手,对后勤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管理,从而保证有限的资源真正投入到部队建设最关键、最具战略意义的项目上。基建工作是后勤保障工作的重头,武警部队在当前经费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每年都有相当比例的经费投入到营房建设和管理中,也就更加需要加强对基建工作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通过建立基建集中支付模式,可以细致体现资源、经费的利用情况和营房建设的完成情况,从而提高基建经费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因决策不当、管理薄弱等造成的资源浪费或流失。
(2)国内的成功经验为武警部队集中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借鉴。我国中央层面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2000年开始,截至2006年底,中央各部门及所属61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为460多亿元。同时,将150多个实行代编预算管理的中央企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并研究推进中央级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代建制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改革的资金范围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与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了财政部门调度资金的能力,降低财政筹资成本;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军队实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军级以下单位都撤销了不符合要求的银行账户,集中了单位财力,实现了单一账户的财务统管。特别是2008年为进一步深化军队资金集中支付制度而开始探索的师以下单位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基本上采取的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资金管理方式,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军队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为武警部队的集中支付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3)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发展为武警部队基建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了支持保障。经过几年的发展,武警部队通过三级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现了后勤可视化,2006年4月武警部队推广应用的“武警部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现在逐渐发展成熟,实现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财务保障的精确化、高效化。另一方面,武警部队也建立了武警营房实力系统、集中采购系统、武警部队预算管理平台等一系列网络管理平台,为基建经费实现集中支付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建立集中支付体系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1)基建资金支付要改变资金管理方式
第一,要建立基建单一账户体系应相应地在财务部门建立统一的资金账册管理体系。第二,预算资金由原来层层下拨给预算单位,改变为由财务部门统一保存在基建单一账户上进行管理,财务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预算单位,而只给预算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以及审批预算单位工程进度用款计划。预算资金在没有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存在基建单一账户上。第三,设立“集中支付中心”,预算资金由原来通过各自财务部门拨给各参与建设的单位,改变为由支付中心根据各预算单位的用款情况开具的付款申请,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即由原各预算单位分散支付改为由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由于资金管理方式发生变化,支付方式也作相应改革。改革以后,除小额零星开支外,预算单位发生用款行为时,向总部财务部提出支付申请,资金由支付中心根据预算单位申请的数额和用途直接从基建单一账户上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2)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在基建单一账户体系下,代理银行、上级单位和预算单位存在经费相互核对的关系,为保证信息准确及时的传递,就必须有与之配套的高效、迅捷的信息传输系统。目前,部队内部虽然在武警部队推广使用统一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但应用还不成熟,部队与地方信息系统对接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限制较多,接口较少,与地方代理银行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3)安全保密问题
目前经费划拨到各单位后,由各单位自行分散设立银行账户进行支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经费半封闭运行,其他单位很难全面掌握经费的投量投向问题。部队经费的投量、投向历来是敌对势力关注的重点,实行集中收付制度,资金在基建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代理银行、上级单位、预算单位共同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程度大大提高,安全保密的隐患也大大增加。这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事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集中支付;武警基建经费;制度建设
基建投资支付是基建财务管理的重要和关键环节,但武警部队现在普遍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支出模式,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由各单位根据建设情况自主使用。这种传统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多弊端,并且产生了诸多问题,影响了武警部队的投资效益。本文主要对武警部队建立基建集中支付模式做出探讨。
一、传统支付模式存在的弊端
(1)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建设资金活动透明度降低。武警部队基建经费账户从总部到支队一共要设立三级账户,虽然总部也制定了相关的监督措施,但总部下辖几十个总队,总队又下辖支队,按照基建预算经费的拨付办法,总部将基建经费拨付给总队,总队再根据各支队的需求情况拨付到支队,再由支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拨付给建设单位,总队、支队都有一定权力来决定资金的流动方向,预算资金一旦拨付,一定程度上就脱离了监督,各种形式的克扣、挤占、挪用现象就无法控制,上级拖欠下级的基建经费现象屡见不鲜,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也非常普遍。影响了基层部队建设的积极性,而现行审计机制是事后监督,只能根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难以对支出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与控制。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使基建经费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降低了基建投资的效益,影响了武警部队的快速发展。
(2)建设预算财务信息反应迟缓,基建投资的科学决策过程就是获取、分析、处理、利用各种信息的过程。总部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需要准确快捷的掌握预算进展情况,才能及时纠正经偏差,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办法。武警部队是通过定期的基本建设费决算来及时了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的,建设费决算过程中,由于账户和环节过多,账簿资料比较分散,上报的会计核算资料,经常不能按时批复,造成预算经费拨付不到位,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经常需要垫资,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增加了基建投资的成本。对以后武警部队的基建工作产生不好的影响。
(3)基建经费来源不统一,武警部队基建经费主要来源有总部投资、用兵单位出资、部队自筹经费等方式。参与方过多和基建资金构成复杂,不仅为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也极易滋生腐败,同时对于保障性等各类未限定具体用款单位又较“灵活”的经费,上级机关具有经费的分配权,下级单位为分得一份想尽各种办法,经费跑要现象较为突出。目前经费管理规定中没有结余基建经费返还上级的规定,结余经费以不改变用途的方式由单位留用,但相应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在上报经费需求时夸大开支、虚报多报,经费到账后在单位沉淀,上级单位再想动用非常难,形成了“大家穷,小家富”的怪现象,也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集中支付在武警部队执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武警部队不仅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也是武警部队建设节约型后勤的需要,节约型后勤建设,必须强化科学管理,从规范的决策、反馈和调控机制人手,对后勤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管理,从而保证有限的资源真正投入到部队建设最关键、最具战略意义的项目上。基建工作是后勤保障工作的重头,武警部队在当前经费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每年都有相当比例的经费投入到营房建设和管理中,也就更加需要加强对基建工作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通过建立基建集中支付模式,可以细致体现资源、经费的利用情况和营房建设的完成情况,从而提高基建经费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因决策不当、管理薄弱等造成的资源浪费或流失。
(2)国内的成功经验为武警部队集中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借鉴。我国中央层面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2000年开始,截至2006年底,中央各部门及所属61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为460多亿元。同时,将150多个实行代编预算管理的中央企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并研究推进中央级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代建制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改革的资金范围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与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了财政部门调度资金的能力,降低财政筹资成本;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军队实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军级以下单位都撤销了不符合要求的银行账户,集中了单位财力,实现了单一账户的财务统管。特别是2008年为进一步深化军队资金集中支付制度而开始探索的师以下单位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制度,基本上采取的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资金管理方式,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军队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为武警部队的集中支付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3)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发展为武警部队基建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了支持保障。经过几年的发展,武警部队通过三级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现了后勤可视化,2006年4月武警部队推广应用的“武警部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现在逐渐发展成熟,实现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财务保障的精确化、高效化。另一方面,武警部队也建立了武警营房实力系统、集中采购系统、武警部队预算管理平台等一系列网络管理平台,为基建经费实现集中支付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建立集中支付体系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1)基建资金支付要改变资金管理方式
第一,要建立基建单一账户体系应相应地在财务部门建立统一的资金账册管理体系。第二,预算资金由原来层层下拨给预算单位,改变为由财务部门统一保存在基建单一账户上进行管理,财务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预算单位,而只给预算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以及审批预算单位工程进度用款计划。预算资金在没有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存在基建单一账户上。第三,设立“集中支付中心”,预算资金由原来通过各自财务部门拨给各参与建设的单位,改变为由支付中心根据各预算单位的用款情况开具的付款申请,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即由原各预算单位分散支付改为由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由于资金管理方式发生变化,支付方式也作相应改革。改革以后,除小额零星开支外,预算单位发生用款行为时,向总部财务部提出支付申请,资金由支付中心根据预算单位申请的数额和用途直接从基建单一账户上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2)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在基建单一账户体系下,代理银行、上级单位和预算单位存在经费相互核对的关系,为保证信息准确及时的传递,就必须有与之配套的高效、迅捷的信息传输系统。目前,部队内部虽然在武警部队推广使用统一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但应用还不成熟,部队与地方信息系统对接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限制较多,接口较少,与地方代理银行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3)安全保密问题
目前经费划拨到各单位后,由各单位自行分散设立银行账户进行支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经费半封闭运行,其他单位很难全面掌握经费的投量投向问题。部队经费的投量、投向历来是敌对势力关注的重点,实行集中收付制度,资金在基建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代理银行、上级单位、预算单位共同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程度大大提高,安全保密的隐患也大大增加。这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事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