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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医患关系意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以及对健康状况的日趋重视,当前医患关系已呈现出新的特点。而长期以来“重技术轻人文”的教育理念所造成的医学生医德教育的缺失,已经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关键所在。在此背景下,医学生医德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具体而言就是要从医德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进行变革,同时还要强化医德师资队伍建设。
[关 键 词] 医学生;医德教育;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19-0248-04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并将人民健康作为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其中,医患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环节。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医患关系处于持续紧张的状态。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对医护人员需求的变化。当下人们愈来愈关注自身健康,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患者不仅要求医护人员具备高超的医疗技术,还要求其具备高尚的医德和人文情怀。然而,长期以来,在医学生教育和培养方面重技术轻医德,培养出的医护人员无法满足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心理诉求,进而导致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因此,改变医学生的培养和教育模式,注重其医德教育,就成为当前医学院校教育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本质与新特点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及本质
1.医患关系的内涵
医学史家西格里斯曾指出:“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他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每一个医学行为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生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也就是说,所谓医患关系,是特指在医疗活动中所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与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内容上看,它包括技术性医患关系(如诊疗及其效果)和非技术性医患关系(如医德医风等)。从范围上看,医患关系又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以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医方群体(如医院、卫生部门等)与以患者为主体的患方群体(如家属、单位等)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狭义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特定关系。本文所指的医患关系主要是对上述狭义层面的医患关系而言的。
2.医患关系的本质
目前,有关医患关系的本质,在学界讨论颇多,也存在很大争议,充斥着人际关系说、伦理关系说、经济关系说、法律关系说、多元关系说等。但是经过认知推敲,会发现每个学说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端。人际关系说过于片面,没有触及本质;伦理关系说一味强调医德,但是既然是医患关系,就存在两个主体,即医、患双重关系,因而其中对患者的道德要求不可或缺,对患者道德的忽视,导致的后果就是医生与患者地位的失衡;经济关系说强调医患关系在经济层面的本质,但这导致对医德的忽视,放任其更加肆无忌惮地追逐利益;法律关系说诱发医务人员为了规避风险陷入过度医疗或限制医疗的怪圈,误导患者盲目维权;多元关系说想要规避以上各种观点的弊端,取长补短,但却导致缺乏理论个性。综上所述,上述说法均为涉及医患关系的本质,更多的是一些经验性归纳。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觀点,“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因此,医患关系可以归结为一种社会关系。在这层社会关系中,道德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关系调节功能,可以减少因利益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正如悌利所言:“没有道德,人类不可能达到它的目的,道德是一个绝对必要的条件。”“医乃仁术”“大医精诚”,道德关系应是医患关系的内核与精髓。“医患关系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基于一定利益,体现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对立统一的伦理关系。”换句话说,在医护人员与患者交往过程中,若缺乏基本的道德支撑,则医患关系必然存在问题。
(二)当前医患关系的新特点
任何社会关系都不会一成不变,随着社会发展其必将会呈现变化,甚至截然不同的特点,医患关系也如此。就目前来看,医患关系的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医患关系物化、医患关系法制化和医患关系平等化。
1.医患关系物化
在科技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人们对科学技术越来越崇拜。在医学界也同样如此,医务人员对科技发展下发明的“高、精、尖”的仪器产生了依赖,而对这样的机器依赖导致的后果就是冷冰冰的医疗器械无形中会阻断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人情味,使得二者缺乏基本的人际沟通。同时,市场经济在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很多社会关系被物质化和利益化。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医院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化浪潮,医院在发挥救死扶伤作用的同时,也必然会为了生存而不可避免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可见,医患关系的机器化、经济化动向呈现出医患关系的物化特点。
2.医患关系法制化
随着“法治国家”的提出,法治改革不断深化,医患关系也被纳入到法律体系和框架中,法律明确规定医生和患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上在法律层面为二者提供保护,传统以信任为基石的关系已经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法律是最好的求助工具,因而医患关系的法制化,患者往往会把寻求医疗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诉之法律。传统的以信任为纽带、依靠道德自律调整的医患关系已不能适应社会要求,因而医患关系法制化特点明显。
3.医患关系平等化
在传统医患关系中,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医生由于有技术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权威,加之在医疗技术运用后,死亡率大大降低,使得患者对医生有一种心理上的顶礼膜拜,从而导致医患关系存在不平等性,不平等的同时也损害和侵犯了患者的利益。但随着权利意识的增强,患者需要更多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现代医疗活动中,患者要求与医务人员平等对话,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治疗,不再是被动接受。医患关系呈现出平等化的新态势。
[关 键 词] 医学生;医德教育;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19-0248-04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并将人民健康作为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其中,医患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环节。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医患关系处于持续紧张的状态。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对医护人员需求的变化。当下人们愈来愈关注自身健康,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患者不仅要求医护人员具备高超的医疗技术,还要求其具备高尚的医德和人文情怀。然而,长期以来,在医学生教育和培养方面重技术轻医德,培养出的医护人员无法满足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心理诉求,进而导致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因此,改变医学生的培养和教育模式,注重其医德教育,就成为当前医学院校教育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本质与新特点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及本质
1.医患关系的内涵
医学史家西格里斯曾指出:“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他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每一个医学行为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生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也就是说,所谓医患关系,是特指在医疗活动中所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与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内容上看,它包括技术性医患关系(如诊疗及其效果)和非技术性医患关系(如医德医风等)。从范围上看,医患关系又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以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医方群体(如医院、卫生部门等)与以患者为主体的患方群体(如家属、单位等)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狭义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特定关系。本文所指的医患关系主要是对上述狭义层面的医患关系而言的。
2.医患关系的本质
目前,有关医患关系的本质,在学界讨论颇多,也存在很大争议,充斥着人际关系说、伦理关系说、经济关系说、法律关系说、多元关系说等。但是经过认知推敲,会发现每个学说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端。人际关系说过于片面,没有触及本质;伦理关系说一味强调医德,但是既然是医患关系,就存在两个主体,即医、患双重关系,因而其中对患者的道德要求不可或缺,对患者道德的忽视,导致的后果就是医生与患者地位的失衡;经济关系说强调医患关系在经济层面的本质,但这导致对医德的忽视,放任其更加肆无忌惮地追逐利益;法律关系说诱发医务人员为了规避风险陷入过度医疗或限制医疗的怪圈,误导患者盲目维权;多元关系说想要规避以上各种观点的弊端,取长补短,但却导致缺乏理论个性。综上所述,上述说法均为涉及医患关系的本质,更多的是一些经验性归纳。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觀点,“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因此,医患关系可以归结为一种社会关系。在这层社会关系中,道德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关系调节功能,可以减少因利益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正如悌利所言:“没有道德,人类不可能达到它的目的,道德是一个绝对必要的条件。”“医乃仁术”“大医精诚”,道德关系应是医患关系的内核与精髓。“医患关系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基于一定利益,体现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对立统一的伦理关系。”换句话说,在医护人员与患者交往过程中,若缺乏基本的道德支撑,则医患关系必然存在问题。
(二)当前医患关系的新特点
任何社会关系都不会一成不变,随着社会发展其必将会呈现变化,甚至截然不同的特点,医患关系也如此。就目前来看,医患关系的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医患关系物化、医患关系法制化和医患关系平等化。
1.医患关系物化
在科技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人们对科学技术越来越崇拜。在医学界也同样如此,医务人员对科技发展下发明的“高、精、尖”的仪器产生了依赖,而对这样的机器依赖导致的后果就是冷冰冰的医疗器械无形中会阻断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人情味,使得二者缺乏基本的人际沟通。同时,市场经济在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很多社会关系被物质化和利益化。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医院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化浪潮,医院在发挥救死扶伤作用的同时,也必然会为了生存而不可避免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可见,医患关系的机器化、经济化动向呈现出医患关系的物化特点。
2.医患关系法制化
随着“法治国家”的提出,法治改革不断深化,医患关系也被纳入到法律体系和框架中,法律明确规定医生和患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上在法律层面为二者提供保护,传统以信任为基石的关系已经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法律是最好的求助工具,因而医患关系的法制化,患者往往会把寻求医疗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诉之法律。传统的以信任为纽带、依靠道德自律调整的医患关系已不能适应社会要求,因而医患关系法制化特点明显。
3.医患关系平等化
在传统医患关系中,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医生由于有技术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权威,加之在医疗技术运用后,死亡率大大降低,使得患者对医生有一种心理上的顶礼膜拜,从而导致医患关系存在不平等性,不平等的同时也损害和侵犯了患者的利益。但随着权利意识的增强,患者需要更多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现代医疗活动中,患者要求与医务人员平等对话,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治疗,不再是被动接受。医患关系呈现出平等化的新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