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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八七会议决议、1929年中央政治局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议、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对维护当时党的团结、推动革命的发展,都曾起过重要的作用,但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这些决议以及党的一切文件和领导人的文章、讲话,给陈独秀扣了九顶帽子: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托陈取消派、反共产国际、反党、反革命、汉奸、叛徒。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重新考察陈独秀一生的思想和活动,发现以上罪名都不能成立。此案成为中共党史上第一桩最大的冤假错案。
他是“汉奸”?
1937年末至1938年初,王明、康生在共产党的机关报——巴黎的《救国时报》、武汉的《解放》和《新华日报》上诬陷陈独秀是每月向日本侦探机关领取300元津贴的汉奸,当时就引起舆论大哗,纷纷要求拿出证据来。陈独秀也发表声明予以批驳,并准备付诸法庭。后来由于周恩来做了许多工作,并由徐特立出面调解,再加上战事吃紧,武汉很快失守,此事被搁置下来。但是陈独秀头上“汉奸”这顶帽子,一直到死也没有摘掉。
1979年、1980年,学术界在首先为陈独秀五四和建党问题上正名的同时也对“汉奸”论提出质疑。中国革命博物馆研究员夏立平首先在该馆主办的《党史资料研究》上发表《陈独秀被开除出党以后》一文,提出“汉奸论”不能成立,此事立即引起上层注意。1984年3月19日,一份发向全国的13号文件,在指示注意严肃防止不妥当地宣传陈独秀的同时,也承认“陈独秀在建党时期有不可否认的功绩,30年代王明、康生诬其为日寇汉奸,亦非事实。”实际上为陈独秀的“汉奸”罪,非正式地进行了平反。
“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
从1928年11月蔡和森发表《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起,中共领导人及广大学者,把陈独秀视为“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者”,起因是1923年陈独秀发表的两篇文章:《资产阶级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陈独秀在文章中明确认为:“国民革命成功后,在普通形势之下,自然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批判者都把这个观点想当然地断定为陈独秀主张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之间横插一个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是,日本学者江田宪治1990年从陈独秀两篇文章的原意出发,推翻了这个“想当然”的推理,指出陈独秀是“两阶段连续革命论”。因为陈独秀认为,不管民主革命由谁来领导(即使是资产阶级领导),胜利后由谁来掌握政权(即使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紧接着无产阶级就应该而且能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陈独秀的这个观点在1922年发表的文章和为党中央起草的文件中多次提出过。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几十年来,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像江田先生那样认真研究陈独秀文章的原意。直到1999年3月,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召开的修改《中国共产党历史》讨论会上,笔者转达江田先生的观点,并指出陈独秀在1923年两篇文章中的思想,不是右,反而是“左”。因为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会接着很快发生,排除了有一个漫长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1927年3月与吴稚晖辩论时,他还说中国只要20年就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托陈取消派、反共产国际、反党、反革命、叛徒
陈独秀于1929年被开除出党,是因为他走上了与托派相结合的道路。但是,人们只知道陈独秀转向托派以后采取了与共产国际及党中央对立的立场,至于他究竟有什么主张,为什么是取消派、反革命,大家是不清楚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客观原因是,1929年陈独秀与托派结合开始,一直到他逝世,他的政治主张、托派活动以及与党的争论,都是在少数人中、极端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多稀少的材料原先保存在少数留存在大陆的托派骨干分子手中。但是,1952年12月23日,毛主席一声令下,全国一致行动,把大陆上的托派分子及其同情者全部逮捕后,搞了一个全国性的肃托运动,所有有关陈独秀和托派的材料被彻底清查出来,作为绝密档案。于是,陈独秀与托派结合的真相,也就封锁了起来。
1980年、1981年,笔者在收集陈独秀后期研究资料时,看到了这些资料,终于了解到陈独秀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到1942年逝世的系统思想和活动状况。
这些资料叙述了陈独秀与托派相结合、争吵、分离的复杂过程,以及在此期间他与共产党的矛盾、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在革命与反革命的问题上,陈独秀始终没有放弃反帝反封建和反国民党专制统治的立场,并且在他出任托派中央领导人期间,还采取了许多重大的革命行动;抗战爆发后,也做过许多抗日工作。所以不能称其为“取消派”、“反革命”。而他与共产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反对党走上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问题上,但这个错误的性质只是革命阵营内部的思想路线分歧。
而所谓“反共产国际”原则上来说,没有错。因为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领导才能胜利,不能由共产国际在莫斯科遥控指挥。具体到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国民党不惜以发动战争的挑衅,强行收回中苏共管的中东铁路,是企图煽动中国人民的民族情绪,进行反苏反共,削弱东北军地方武装,残害中国人民。党中央遵照共产国际的决议和指示,提出了简单化的策略口号:“保卫苏联!”这是错误的。陈独秀从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反对这个错误口号,而提出“反对国民党误国政策”口号,则是正确的。这是当时定陈独秀“反党、反共产国际”而被开除出党的一个重要根据。现在应该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还他一个公道。
中国托派
陈独秀的托派问题之所以被搞得如此复杂,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托派被深深地钉在“汉奸、反革命”上。要彻底弄清这个问题,必须要搞清中国托派是不是汉奸、反革命。
195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在注释毛泽东说的“反革命的托洛茨基分子”一词时,写道:托洛茨基集团,原是俄国工人运动中的一个反对列宁主义的派别,后来堕落成为完全反革命的匪帮。关于这个叛徒集团的演变,斯大林同志于1937年在联共中央全会上的报告里,作过如下的说明:“过去,在七八年前,托洛茨基主义是工人阶级中这样的政冶派别之一……现时的托洛茨基主义并不是工人阶级中的政治派别,而是一伙无原则和无思想的暗害者、破坏者、侦探间谍、杀人凶手的匪帮,是受外国侦探机关雇用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的匪帮。”
上世纪30年代以来,直到1991年前,在中共一切文件上,都根据斯大林的这个说法和毛泽东审阅过的这条注释,把中国托派定成“反革命”、“汉奸”。
关于“中国的托洛茨基分子公开参加国民党的特务机关”;有些托派分子被捕后,经不起考验叛变投敌的事是有的,正如共产党的张国焘、顾顺章叛变后一样。但不能因此说整个组织变成了国民党的特务机关、反革命,这是常识。
而陈独秀任托派中央书记时的托派是“反日反國民党”的,而且在陈独秀1931年10月被捕后,直到1949年国民党垮台前,中国托派也是反帝反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他们与中共的分歧也是革命阵营内部的路线分歧,不是反革命。
199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对于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一文中,把中国托派放在“我们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中国汉奸、亲日派”一起的说法,注释道: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主张抗日,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造成的。
这条注释,基本上符合事实,可以说也为“托派汉奸”、“托派反革命”论,非正式地平了反。
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
这个问题最复杂,因此学术界的拨乱反正也最晚。这是因为:“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和投降主义路线导致大革命失败”的结论,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时由斯大林、共产国际定的。
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第一个历史决议写道:1924年至1927年的大革命,“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思想,发展为投降主义路线,在党的领导机关中占了统治地位,拒绝执行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同志的许多英明指示……这次革命终于失败了”。
联共中央、共产国际指导中共中央对国民党右派妥协退让的那些文件,只有他们的代表和陈独秀少数人知道,而这些能够揭露事实真相的证据,在大革命失败后又被莫斯科严密地封锁了起来。于是,当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把失败责任全推在陈的身上,说他违背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许多英明指示时,陈独秀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1991年苏联瓦解,过去封闭的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绝密档案陆续开放。1999年12月,《历史研究》则发表了笔者撰写的《重评共产国际指导中国大革命的路线》长篇论文。
文章认为:1923年至1927年的中国大革命是在联共政治局和共产国际直接指导下进行的。在此期间,联共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中国革命问题122次,作出了738个决定。这些决定绝大部分由莫斯科派驻中国的代表、顾问直接在中国执行,然后把严重的后果强加给中共中央;只有一小部分再由共产国际做成决议、指示,在莫斯科代表的监督下,命令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贯彻。
所以,指导中国大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几乎全部来自莫斯科。所谓“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和“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是没有的,它是大革命失败时,斯大林为推卸自己的责任而文过饰非的产物,应该予以彻底否定。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重新考察陈独秀一生的思想和活动,发现以上罪名都不能成立。此案成为中共党史上第一桩最大的冤假错案。
他是“汉奸”?
1937年末至1938年初,王明、康生在共产党的机关报——巴黎的《救国时报》、武汉的《解放》和《新华日报》上诬陷陈独秀是每月向日本侦探机关领取300元津贴的汉奸,当时就引起舆论大哗,纷纷要求拿出证据来。陈独秀也发表声明予以批驳,并准备付诸法庭。后来由于周恩来做了许多工作,并由徐特立出面调解,再加上战事吃紧,武汉很快失守,此事被搁置下来。但是陈独秀头上“汉奸”这顶帽子,一直到死也没有摘掉。
1979年、1980年,学术界在首先为陈独秀五四和建党问题上正名的同时也对“汉奸”论提出质疑。中国革命博物馆研究员夏立平首先在该馆主办的《党史资料研究》上发表《陈独秀被开除出党以后》一文,提出“汉奸论”不能成立,此事立即引起上层注意。1984年3月19日,一份发向全国的13号文件,在指示注意严肃防止不妥当地宣传陈独秀的同时,也承认“陈独秀在建党时期有不可否认的功绩,30年代王明、康生诬其为日寇汉奸,亦非事实。”实际上为陈独秀的“汉奸”罪,非正式地进行了平反。
“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
从1928年11月蔡和森发表《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起,中共领导人及广大学者,把陈独秀视为“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者”,起因是1923年陈独秀发表的两篇文章:《资产阶级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陈独秀在文章中明确认为:“国民革命成功后,在普通形势之下,自然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批判者都把这个观点想当然地断定为陈独秀主张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之间横插一个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是,日本学者江田宪治1990年从陈独秀两篇文章的原意出发,推翻了这个“想当然”的推理,指出陈独秀是“两阶段连续革命论”。因为陈独秀认为,不管民主革命由谁来领导(即使是资产阶级领导),胜利后由谁来掌握政权(即使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紧接着无产阶级就应该而且能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陈独秀的这个观点在1922年发表的文章和为党中央起草的文件中多次提出过。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几十年来,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像江田先生那样认真研究陈独秀文章的原意。直到1999年3月,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召开的修改《中国共产党历史》讨论会上,笔者转达江田先生的观点,并指出陈独秀在1923年两篇文章中的思想,不是右,反而是“左”。因为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会接着很快发生,排除了有一个漫长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1927年3月与吴稚晖辩论时,他还说中国只要20年就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托陈取消派、反共产国际、反党、反革命、叛徒
陈独秀于1929年被开除出党,是因为他走上了与托派相结合的道路。但是,人们只知道陈独秀转向托派以后采取了与共产国际及党中央对立的立场,至于他究竟有什么主张,为什么是取消派、反革命,大家是不清楚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客观原因是,1929年陈独秀与托派结合开始,一直到他逝世,他的政治主张、托派活动以及与党的争论,都是在少数人中、极端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多稀少的材料原先保存在少数留存在大陆的托派骨干分子手中。但是,1952年12月23日,毛主席一声令下,全国一致行动,把大陆上的托派分子及其同情者全部逮捕后,搞了一个全国性的肃托运动,所有有关陈独秀和托派的材料被彻底清查出来,作为绝密档案。于是,陈独秀与托派结合的真相,也就封锁了起来。
1980年、1981年,笔者在收集陈独秀后期研究资料时,看到了这些资料,终于了解到陈独秀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到1942年逝世的系统思想和活动状况。
这些资料叙述了陈独秀与托派相结合、争吵、分离的复杂过程,以及在此期间他与共产党的矛盾、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在革命与反革命的问题上,陈独秀始终没有放弃反帝反封建和反国民党专制统治的立场,并且在他出任托派中央领导人期间,还采取了许多重大的革命行动;抗战爆发后,也做过许多抗日工作。所以不能称其为“取消派”、“反革命”。而他与共产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反对党走上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问题上,但这个错误的性质只是革命阵营内部的思想路线分歧。
而所谓“反共产国际”原则上来说,没有错。因为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领导才能胜利,不能由共产国际在莫斯科遥控指挥。具体到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国民党不惜以发动战争的挑衅,强行收回中苏共管的中东铁路,是企图煽动中国人民的民族情绪,进行反苏反共,削弱东北军地方武装,残害中国人民。党中央遵照共产国际的决议和指示,提出了简单化的策略口号:“保卫苏联!”这是错误的。陈独秀从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反对这个错误口号,而提出“反对国民党误国政策”口号,则是正确的。这是当时定陈独秀“反党、反共产国际”而被开除出党的一个重要根据。现在应该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还他一个公道。
中国托派
陈独秀的托派问题之所以被搞得如此复杂,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托派被深深地钉在“汉奸、反革命”上。要彻底弄清这个问题,必须要搞清中国托派是不是汉奸、反革命。
195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在注释毛泽东说的“反革命的托洛茨基分子”一词时,写道:托洛茨基集团,原是俄国工人运动中的一个反对列宁主义的派别,后来堕落成为完全反革命的匪帮。关于这个叛徒集团的演变,斯大林同志于1937年在联共中央全会上的报告里,作过如下的说明:“过去,在七八年前,托洛茨基主义是工人阶级中这样的政冶派别之一……现时的托洛茨基主义并不是工人阶级中的政治派别,而是一伙无原则和无思想的暗害者、破坏者、侦探间谍、杀人凶手的匪帮,是受外国侦探机关雇用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的匪帮。”
上世纪30年代以来,直到1991年前,在中共一切文件上,都根据斯大林的这个说法和毛泽东审阅过的这条注释,把中国托派定成“反革命”、“汉奸”。
关于“中国的托洛茨基分子公开参加国民党的特务机关”;有些托派分子被捕后,经不起考验叛变投敌的事是有的,正如共产党的张国焘、顾顺章叛变后一样。但不能因此说整个组织变成了国民党的特务机关、反革命,这是常识。
而陈独秀任托派中央书记时的托派是“反日反國民党”的,而且在陈独秀1931年10月被捕后,直到1949年国民党垮台前,中国托派也是反帝反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他们与中共的分歧也是革命阵营内部的路线分歧,不是反革命。
199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对于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一文中,把中国托派放在“我们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中国汉奸、亲日派”一起的说法,注释道: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主张抗日,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造成的。
这条注释,基本上符合事实,可以说也为“托派汉奸”、“托派反革命”论,非正式地平了反。
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
这个问题最复杂,因此学术界的拨乱反正也最晚。这是因为:“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和投降主义路线导致大革命失败”的结论,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时由斯大林、共产国际定的。
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第一个历史决议写道:1924年至1927年的大革命,“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思想,发展为投降主义路线,在党的领导机关中占了统治地位,拒绝执行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同志的许多英明指示……这次革命终于失败了”。
联共中央、共产国际指导中共中央对国民党右派妥协退让的那些文件,只有他们的代表和陈独秀少数人知道,而这些能够揭露事实真相的证据,在大革命失败后又被莫斯科严密地封锁了起来。于是,当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把失败责任全推在陈的身上,说他违背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许多英明指示时,陈独秀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1991年苏联瓦解,过去封闭的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绝密档案陆续开放。1999年12月,《历史研究》则发表了笔者撰写的《重评共产国际指导中国大革命的路线》长篇论文。
文章认为:1923年至1927年的中国大革命是在联共政治局和共产国际直接指导下进行的。在此期间,联共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中国革命问题122次,作出了738个决定。这些决定绝大部分由莫斯科派驻中国的代表、顾问直接在中国执行,然后把严重的后果强加给中共中央;只有一小部分再由共产国际做成决议、指示,在莫斯科代表的监督下,命令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贯彻。
所以,指导中国大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几乎全部来自莫斯科。所谓“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和“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是没有的,它是大革命失败时,斯大林为推卸自己的责任而文过饰非的产物,应该予以彻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