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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由起点公平分析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现状,由过程公平阐述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内容,由结果公平分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全新阐述学生资助框架的构建。
[关键词] 教育公平 高校 学生资助
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具体来说,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三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公平是我们国家基本的一项教育制度,教育公平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也是为国家发展、社会的公平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一、由起点公平分析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现状
首先自1997年我国高校统一实行招生并轨,全面实行了高等教育新的收费制度,这使得免费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历史,个人或家庭必须承担享受高等教育的成本,缴纳高昂的学费。其次在目前中国两级分化、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当前,虽然GDP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仍然有大批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一家生计的不在少数。加之金融海啸过后,物价飞涨,个人消费指数不断攀升,使得这些家庭确实无力承担上大学这样高昂的学费及生活费。所以目前高校贫困生的比例在不断的加大,教育部初步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下同)总数为1999.26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7.9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4%。
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高校贫困生群体,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加以保障,以建立健全并且贯彻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努力做好这个比太阳还要光辉的事业,让广大学子真切感受到教育公平阳光的温暖,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
二、由教育过程平等角度分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不影响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性,以及保障贫困生顺利的完成接受高等教育的全过程。资助工作从无到有,资助力度从弱到强,资助资金从少到多,资助形式从单一到多元。国家下拨专项资助经费、不断增大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帮助不同贫困程度的在校大学生,保障其在校期间能享有同等质量的受教育的条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目前大学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以及绿色通道等几种形式。
三、由结果公平分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
1、资助项目缺乏有机整合,资助效果没有体现公平。
如上文中所提到的资助项目上至一次性奖励八千元的国家奖学金,下到各种社会奖、助学金,有的高校资助项目高达几十种,由于各资助项目目前的评选标准基本上都只是单纯的把项目个体作为参考,项目与项目之间缺乏有机整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项目之间互动的资助体系标准,所以在高校在贫困生中间产生由于资助而造成的新的贫富差距问题,有的被资助的学生由于评选体系的不完整而成为“万元户”,而有的还是上不起学,这种资助现象是对资助工作的很大的打击,将一种教育不公平又换作另一种新的形式出现在校园里,不仅没有起到促进教育公平的目的,反而会在一些学生中间产生不良影响,增大了资助的负面效果。
2、资助观念陈旧,仅限于“给钱”,缺失“育人”理念。
贫困生资助的根本目的是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德才兼备的人才。但是很多高校却把贫困生资助工作当作银行放款一样,只要把钱发给学生了就算万事大吉了。导致学生“唯利”观念显现明显,感恩奉献意识表现淡薄。贫困生把自己的贫困当作了一项“资本”,觉得因为贫困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享受资助,产生了一种不良的心态,致使贫困生养成一种“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不思进取,养成了懒惰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也丧失了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换取金钱的动力。这种资助方式相对比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社会实践表面上看是帮助了贫困生的燃眉之急,顺利让他们完成学业,但实际上却让他们失去了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和动力,毕业后找工作时这些弊端一一显现。
四、以教育公平的角度全新阐述学生资助框架的构建
1、站在教育公平的视角认识贫困生资助问题的重要性。
国家花大力气不断改革大学生资助体系,颁布各项倾向性资助政策,实质上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对很多家庭经济利益的重新整合,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优化教育结构,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大学生贫困资助政策作为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关怀,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在目前世界局势动荡、经济发展疲软及广大毕业生就业难等诸多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做好贫困生的资助也是诸种社会安定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高校应该把那些从艰苦的环境和贫苦的家庭中,付出了可能比一般家境好的学生几倍的努力才换来的大学入学资格的学生更多的关爱和关注,从刚入学的时候就建立树立一种“人穷志不穷的”意识,学校尽可能多的提供他们学习和生活所需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把贫困生的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让每一个贫困生从入学开始就在思想上和一般的同学树立一种平等的求学意识,把他们由于贫困而产生的心理障碍扼杀在萌芽阶段。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贫困生认定及管理班子,成立专门的资助队伍,比如资助办或贫困生资助服务中心,有专职教师负责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方面的人员担任队伍的骨干成员。各年级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更要对这些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照顾,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争取不让一个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贫困的原因中途辍学。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应从国家对贫困生各项资助精神的高度来对待贫困生问题,用真爱去关心贫困生,用真心去做贫困生工作。
2、制定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打好教育公平的地基。
贫困生的认定评价标准是一切资助工作的方向标和基准,如果基准一开始就不对,那么不管后面的工作有多细致多科學,最后也不会达到促进教育公平的效果。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不同地区高校学生的最低生活消费标准,作为贫困生评价的一项标准,学校要根据来自全国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和家庭收入的学生,制定一套对其生活和消费的监督与了解机制,在民主监督和信息化跟踪其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评选制度,使各项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完善大学贫困生的评定体系和审查体系。除此之外,学校应认真做好贫困生的情况调查和建档工作,贫困生的评定要接受广大师生及贫困生家庭所在地的监督。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生得到帮助,真正实现教育资助的公平性和实效性,对于钻评价标准空子的“假贫困生”,一旦发现,给予一定的处分并记入档案。
3、大力开展隐性资助,“立体式”体现教育公平。
目前各高校主要开展的资助工作还是“奖、贷、扶、补、减”等直接的资助方式,从教育公平的结果来看收效并不乐观。开展像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隐性的资助方式才是解决贫困生困难的重要途径和长远之计。学校应该大力开发学校的勤工助学的岗位,结合专业特色,加大在科研领域的勤工助学的范围和力度,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应该全力保障参加勤工俭学学生的利益,尊重他们的劳动,并且给予合适的报酬。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他们对专业领域的知识和实验技巧的了解,更加可以让他们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增强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4、把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最根本的目的,诠释教育结果公平。
教育均衡发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不在于教育的“输入”平等,而在于教育要有平等的“成果”。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所以资助应该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经济资助和贫困生职业规划、就业能力的提高联系起来,将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结合起来。把每一个贫困生培养成为国家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合格的接班人才是资助工作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EB/OL].2007,(5).
[2]魏进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的难点与对策[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5).
[3]沈吉文,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现状的思考[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2008,(12).
[4]薛浩,高校贫困生现行资助体系中亟待改善几个问题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6(7):
[5]李德文,薛蛟.国内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现状与工作对策[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
[关键词] 教育公平 高校 学生资助
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具体来说,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三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公平是我们国家基本的一项教育制度,教育公平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也是为国家发展、社会的公平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一、由起点公平分析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现状
首先自1997年我国高校统一实行招生并轨,全面实行了高等教育新的收费制度,这使得免费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历史,个人或家庭必须承担享受高等教育的成本,缴纳高昂的学费。其次在目前中国两级分化、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当前,虽然GDP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仍然有大批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一家生计的不在少数。加之金融海啸过后,物价飞涨,个人消费指数不断攀升,使得这些家庭确实无力承担上大学这样高昂的学费及生活费。所以目前高校贫困生的比例在不断的加大,教育部初步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下同)总数为1999.26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7.9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4%。
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高校贫困生群体,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加以保障,以建立健全并且贯彻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努力做好这个比太阳还要光辉的事业,让广大学子真切感受到教育公平阳光的温暖,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
二、由教育过程平等角度分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不影响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性,以及保障贫困生顺利的完成接受高等教育的全过程。资助工作从无到有,资助力度从弱到强,资助资金从少到多,资助形式从单一到多元。国家下拨专项资助经费、不断增大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帮助不同贫困程度的在校大学生,保障其在校期间能享有同等质量的受教育的条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目前大学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以及绿色通道等几种形式。
三、由结果公平分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
1、资助项目缺乏有机整合,资助效果没有体现公平。
如上文中所提到的资助项目上至一次性奖励八千元的国家奖学金,下到各种社会奖、助学金,有的高校资助项目高达几十种,由于各资助项目目前的评选标准基本上都只是单纯的把项目个体作为参考,项目与项目之间缺乏有机整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项目之间互动的资助体系标准,所以在高校在贫困生中间产生由于资助而造成的新的贫富差距问题,有的被资助的学生由于评选体系的不完整而成为“万元户”,而有的还是上不起学,这种资助现象是对资助工作的很大的打击,将一种教育不公平又换作另一种新的形式出现在校园里,不仅没有起到促进教育公平的目的,反而会在一些学生中间产生不良影响,增大了资助的负面效果。
2、资助观念陈旧,仅限于“给钱”,缺失“育人”理念。
贫困生资助的根本目的是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德才兼备的人才。但是很多高校却把贫困生资助工作当作银行放款一样,只要把钱发给学生了就算万事大吉了。导致学生“唯利”观念显现明显,感恩奉献意识表现淡薄。贫困生把自己的贫困当作了一项“资本”,觉得因为贫困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享受资助,产生了一种不良的心态,致使贫困生养成一种“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不思进取,养成了懒惰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也丧失了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换取金钱的动力。这种资助方式相对比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社会实践表面上看是帮助了贫困生的燃眉之急,顺利让他们完成学业,但实际上却让他们失去了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和动力,毕业后找工作时这些弊端一一显现。
四、以教育公平的角度全新阐述学生资助框架的构建
1、站在教育公平的视角认识贫困生资助问题的重要性。
国家花大力气不断改革大学生资助体系,颁布各项倾向性资助政策,实质上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对很多家庭经济利益的重新整合,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优化教育结构,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大学生贫困资助政策作为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关怀,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在目前世界局势动荡、经济发展疲软及广大毕业生就业难等诸多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做好贫困生的资助也是诸种社会安定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高校应该把那些从艰苦的环境和贫苦的家庭中,付出了可能比一般家境好的学生几倍的努力才换来的大学入学资格的学生更多的关爱和关注,从刚入学的时候就建立树立一种“人穷志不穷的”意识,学校尽可能多的提供他们学习和生活所需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把贫困生的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让每一个贫困生从入学开始就在思想上和一般的同学树立一种平等的求学意识,把他们由于贫困而产生的心理障碍扼杀在萌芽阶段。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贫困生认定及管理班子,成立专门的资助队伍,比如资助办或贫困生资助服务中心,有专职教师负责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方面的人员担任队伍的骨干成员。各年级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更要对这些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照顾,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争取不让一个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贫困的原因中途辍学。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应从国家对贫困生各项资助精神的高度来对待贫困生问题,用真爱去关心贫困生,用真心去做贫困生工作。
2、制定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打好教育公平的地基。
贫困生的认定评价标准是一切资助工作的方向标和基准,如果基准一开始就不对,那么不管后面的工作有多细致多科學,最后也不会达到促进教育公平的效果。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不同地区高校学生的最低生活消费标准,作为贫困生评价的一项标准,学校要根据来自全国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和家庭收入的学生,制定一套对其生活和消费的监督与了解机制,在民主监督和信息化跟踪其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评选制度,使各项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完善大学贫困生的评定体系和审查体系。除此之外,学校应认真做好贫困生的情况调查和建档工作,贫困生的评定要接受广大师生及贫困生家庭所在地的监督。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生得到帮助,真正实现教育资助的公平性和实效性,对于钻评价标准空子的“假贫困生”,一旦发现,给予一定的处分并记入档案。
3、大力开展隐性资助,“立体式”体现教育公平。
目前各高校主要开展的资助工作还是“奖、贷、扶、补、减”等直接的资助方式,从教育公平的结果来看收效并不乐观。开展像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隐性的资助方式才是解决贫困生困难的重要途径和长远之计。学校应该大力开发学校的勤工助学的岗位,结合专业特色,加大在科研领域的勤工助学的范围和力度,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应该全力保障参加勤工俭学学生的利益,尊重他们的劳动,并且给予合适的报酬。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他们对专业领域的知识和实验技巧的了解,更加可以让他们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增强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4、把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最根本的目的,诠释教育结果公平。
教育均衡发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不在于教育的“输入”平等,而在于教育要有平等的“成果”。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所以资助应该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经济资助和贫困生职业规划、就业能力的提高联系起来,将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结合起来。把每一个贫困生培养成为国家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合格的接班人才是资助工作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EB/OL].2007,(5).
[2]魏进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的难点与对策[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5).
[3]沈吉文,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现状的思考[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2008,(12).
[4]薛浩,高校贫困生现行资助体系中亟待改善几个问题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6(7):
[5]李德文,薛蛟.国内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现状与工作对策[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